我永远忘不了那个2024年的深夜,我坐在租来的小公寓里,抱着熟睡的女儿,盯着桌上的一张催债通知,心像被刀割一样。那一刻,我感觉整个世界都在崩塌。作为一个单亲妈妈,我靠着微薄的收入独自抚养孩子,却因为一次错误的借款决定,陷入了一场债务纠纷的深渊。一个放贷公司声称我欠他们80万元,包括天价利息,威胁要没收我的房子。我坚信,他们的“高利贷”条款违法,是赤裸裸的敲诈。这场官司不仅关乎钱,更关乎我能否为女儿保住一个家。今天,我想把这段经历写下来,不是为了博取同情,而是希望给那些被债务压得喘不过气的人一点光亮——法律,可以是你对抗不公的武器。
故事得从2023年春天说起。那年,女儿突发重病,医疗费像座大山压得我喘不过气。银行贷款批不下来,我一时糊涂,找了一家所谓“快速借贷”公司,借了30万元应急。合同上写着月息2%,看起来还算合理,可细则里藏着陷阱:逾期一天,利息翻倍,还得加收“管理费”。我拼尽全力还款,但收入有限,很快就逾期了。放贷公司开始催债,电话轰炸、深夜敲门,甚至威胁要告我诈骗。最终,他们真的把我告上法庭,依据《民法典》合同编第509条,称我违约未还款,要求偿还本金加利息共80万,还要强制执行我的房产。这笔钱对我来说是天文数字,输了官司,我和女儿可能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。
走进法院的那天,我第一次感受到债务纠纷的严肃性。这不是街头争吵,而是要用证据和法律条文说话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680条,借款合同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关于限制高利贷的规定。我找了个公益法律援助律师,她是个耐心又犀利的女性,告诉我这场仗的关键是证明合同条款违法。我们花了两个月整理证据:借款合同、还款记录、催债短信,甚至还有放贷公司员工的录音,里面清楚提到“利息可以随便调”。律师指出,他们的利率远超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中年利率36%的上限,属于无效条款。
庭审现场像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。原告方的律师趾高气扬,拿出一叠还款承诺书,声称我明知利息条款仍自愿借款,应当全额偿还。他们引用《民法典》第153条,强调合同自愿原则。法官冷冷地问:“年化利率多少?有无明确告知?”对方支支吾吾,只说“行业惯例”。我的律师当场反击,提交了利率计算表,证明实际年化利率高达60%,远超法律红线。我们还提供了邻居的证词,证实催债人员曾深夜骚扰,涉嫌违法催收。关键时刻,我鼓起勇气陈述,哽咽着说:“我只是想救女儿,不是故意欠债。”法官点头,记录下我的发言。
最揪心的时刻是调解环节。放贷公司提出减免10万利息,但要求我立即还清70万。我拒绝了,因为我知道法律站在我这边。最终,法院判决合同中的高利贷条款无效,我只需归还本金30万,并分期支付,房产保住了。走出法庭,冬日的寒风吹在脸上,我却感到一阵暖意。那一刻,我明白,债务纠纷虽像漩涡,但法律可以是你的救生圈。
这场官司让我身心俱疲,但也让我学会了坚强。胜诉后,我找到一份更稳定的工作,还加入了社区的金融知识课堂,学习如何避免类似陷阱。现在,我和女儿的生活渐渐步入正轨,家里的笑声又回来了。这个故事不是什么传奇,只是我从绝望中爬出来的真实经历。如果你也正被债务的阴云笼罩,别怕,先深呼吸,找法律援助,收集证据。毕竟,在债务的深渊里,法律往往是那盏指引你重启人生的灯,照亮未来的路。